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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管婚丧嫁娶占道“摆长龙” 乾县对城区婚丧陈规陋习说“不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陈小飞
    2016-12-05 10:40:30   转载

    严管婚丧嫁娶占道“摆长龙”

    乾县对城区婚丧陈规陋习说“不”

    本报咸阳讯(记者 陈奋翔)11月底,乾县向市民发布了“关于在城区整治婚丧嫁娶陋习的通告”,对城区市民婚丧嫁娶时出现的占道搭棚设宴、搭台唱戏等陈规陋习说“不”。

    据介绍,近年来,乾县居民在举办婚丧嫁娶活动中,逐渐出现了占道搭棚、搭台唱戏、广邀宾朋、隆重设宴等大操大办现象,迎亲或送葬队伍动辄排成长龙,阻碍交通、污染环境、扰民乱市等问题日益严重。这些不良习俗沉渣泛起,既影响了该县整体形象,又对广大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,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。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,破除陈规陋习,倡导文明新风,根据有关规定,乾县决定在城区实行婚丧事严管,集中整治婚丧陈规陋习。

    记者看到,通告中圈定了11条大街和 6条小街巷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圈定的街巷及公共场所占用城市街道、交通干道搭设帐篷、舞台、灵堂、灵棚举办婚丧嫁娶活动;禁止在圈定的街巷燃放鞭炮、摆放花圈、丢弃纸钱;举办婚丧事以及在传统祭扫日,禁止在城市道路两侧、十字路口及绿化带乱贴、乱插、乱挂、乱遮;办理婚丧事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,危害公共安全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违者将依据交通安全法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查处。

    同时,通告还说,凡公职人员在城区内办理婚丧事的,要提前向所在社区、单位及纪检部门报告,并带头执行有关规定,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和殡葬管理部门上报备案。严禁公职人员组织、参与、纵容婚丧事大操大办行为,违者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    通告最后还明晰说,违通告规定并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,或者聚众闹事、暴力抗拒执法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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